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制定、市工商局备案的2015版《上海市室内装饰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5日起施行。
新版示范文本增加“五项明示”,包括:设计不能“短斤缺量”;不同承包工程的保修责任;签订合同后应开具统一发票;安全生产和消防的责任;增强装饰监理“自我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