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没有出现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上海、重庆试点征收房产税已四年,房地产税究竟去哪儿了?离我们还有多远?一场对话与交锋,并没有因为这个词在报告中的“消失”,而被两会代表委员淡忘。
房地产税去哪儿了
房地产税,曾在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出现;而房地产税制的改革,更是我国重点推进的六大税制改革之一。
尽管政府工作报告未提及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改革,但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注意到,预算草案报告在“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做好2015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板块中,提到“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计划安排,配合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船舶吨税等的立法工作……”
贾康认为,国家对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部署的总框架和要求都没有改变,由于目前还存在较大的争议、分歧,在各方没有达成共识的情况下,要慎重考虑当前房地产税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
2011年就在沪、渝试点的房产税,也似乎从人们视野中消失了。近两年“房产税”的表述很少见到,而代之以“房地产税”。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元楷表示,房产税与房地产税有很大区别,前者是一个税种,而后者是同房地产相关的一系列税种。
距离我们还有多远
在重庆代表团,关于房地产税征与否、何时征,就产生了不同的看法。“我的住房是140平方米左右,就不在纳税之列。”全国人大代表、重庆长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群说,重庆的房产税只针对高端独栋别墅等征收,并未对百姓生活产生太大影响,但在征收的同时要科学设定标准。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律师协会会长韩德云认为,试点城市征收房产税是行政行为,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房价调节作用也不显著。如果税率过高,极易影响房地产市场正常发展。他建议,房地产税征收要兼顾区域发展平衡,比如东部地区房地产市场相对饱和,人均可支配财产的量较大;中西部地区施行条件较差,强行推行可能会影响市场稳定。
关于时间表,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说,目前针对房地产税收的立法还没有形成一致的方案,因此房地产税推出尚需时日。
能否成地方主体税种
贾康认为,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其目标就是打造我国地方政府所必须掌握的地方税体系中主体税种的框架,为在省以下贯彻落实分税制和使地方政府行为依合理的制度安排而长期化创造基本条件。让房地产税逐步成为地方政府的主要税源之一,在大多数区域具有城镇化、工业化推进中的现实可能性。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财政厅厅长王一宏认为,房地产税的立意,除了调节财富、调控市场外,还有一个功能就是要增加财政收入。韩德云则认为,房地产税作为一种可能的地方税种,从中央和地方税源归属来看,还应合理分配中央和地方事权,即税收在哪一级,义务就在哪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