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周一起,海外投资者便可以正式通过沪港通沽空在上交所上市的部分股票。然而,证监会统计数据表示,截至3月5日,沪港通下特定股票的担保卖空首周的交易量为零,目前尚无境外投资者参与。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日前透露,截至3月5日,沪港通下的担保卖空量为零,还未有境外投资者进行交易。
为保障市场的平稳运行,张晓军强调,沪股通下特定股票的担保卖空需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是关于标的股票范围。担保卖空的标的股票应当属于上交所市场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范围。二是关于担保卖空的申报及借贷期限要求。对于沪股通下担保卖空的交易申报,将予以特别标识。担保卖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股票的最新成交价;当天没有成交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其前收盘价。投资者应当通过股票借贷获得沪股通股票进行担保卖空,禁止“裸卖空”且股票借贷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三是关于担保卖空规模限制。单个沪股通交易日的单只沪股通股票担保卖空比例不得超过1%;连续10个沪股通交易日的单只沪股通股票担保卖空比例累计不得超过5%。
“下一步,证监会密切关注沪股通下特定股票担保卖空的情况,确保沪港通试点平稳运行。”张晓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