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与快的在情人节“闪婚”后,外界对于其涉嫌垄断的消息就不绝于耳。
昨日上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商务部已注意到有关媒体的报道,不过还没有收到相关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
昨日下午,又有消息称,易到用车近日举报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的合并行为未按要求向有关部门申报、严重违反中国《垄断法》,请求立案调查并禁止两家公司合并。
商务部:尚未收到申报
继滴滴、快的于2月14日正式宣布合并后,有关其涉嫌垄断的消息便不绝于耳,此次合并是否合法及合并后是否构成垄断等问题成为关注焦点。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昨日上午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商务部已经注意到有关媒体的报道,但目前还没有收到有关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相关交易经营者集中申报,根据反垄断法及其相关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而滴滴打车和快的打车方面也在早前发表回应称,“城市出行市场非常大,移动打车在其中只占到非常小的比例,行业参与者也非常多,不存在垄断。”
易到用车:请求调查垄断
昨日下午,有媒体称,易到用车近日正式向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国家发改委举报,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打车)和杭州快智科技有限公司(快的打车)的合并行为未按要求向有关部门申报,严重违反中国《垄断法》,请求立案调查并禁止两家公司合并。
易到用车认为,合并方之一的快的打车在其官网2014年3月披露的信息显示:该公司司机账户流水达47.3亿元人民币,月均营收超千万元,仅此一项就远超相关法规规定的反垄断申报标准。两家未经申报而实施合并案件严重违法。
此外,截至2014年12月,滴滴打车与快的打车分别以56.5%、43.3%的比例占据中国打车APP市场累计账户份额领先位置。按照上述数据,“滴滴”与“快的”合并后,新公司在中国打车APP市场份额中将占比超过90%,构成了在线打车行业的寡头垄断。按照相关法规,两家的合并即使不构成反垄断申报的营业额门槛,商务部也应有权依法进行调查并禁止两家的合并。
易到用车相关负责人指出,“滴滴”和“快的”在未合并前就展开了“烧钱大战”,在事实上支配了行业内的市场规则,一旦合并成功,无疑会绑架行业规则,排除和消灭市场竞争。此外,两家公司存在固定和变更相关市场的交易价格以及交易条件的行为,属于《反垄断法》对价格垄断协议的定义。而两家绕过相关部门审核“私定终身”的做法,一旦造成事实上的垄断,将给国家反垄断部门埋下“不作为”的隐患,还会对广大消费者的利益造成严重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