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路524弄地块的居民们:
为充分尊重广大居民的旧城区改建意愿,加快推进旧城区改建工作,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拟对澳门路524弄地块进行旧城区改建工作。目前,该地块旧城区改建的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东至江宁路、南至澳门路、西至荣联家园三期、北至世纪之门(详见江宁路1413号公示栏内的征收范围附图)。根据《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从2015年1月31日9时起至2015年2月1日15时止对上述地块开展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
请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利人和公房承租人,于2015年1月31日9时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利证明或公房租赁凭证,至江宁路1413号领取《普陀区澳门路524弄地块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意见书》及《普陀区澳门路524弄地块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意见书回函》,并签署《送达回执》。
领取后,当场填写《普陀区澳门路524弄地块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意见书回函》,投入江宁路1413号内指定的投票箱。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利人和公房承租人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普陀区澳门路524弄地块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意见书》及《普陀区澳门路524弄地块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意见书回函》,代为签署《送达回执》并投票。要进行委托领票投票的房屋权利人和公房承租人,委托双方须在工作人员见证下办理委托手续。
1月31日9时投票开始前及2月1日15时投票结束后将在江宁路1413号举行由澳门路524弄地块有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的,并由上海市普陀公证处全程公证的投票箱封箱仪式及开箱统计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结果仪式。2015年2月1日开箱计票结束后,将在征收范围内公示意愿征询结果。
本地块要求,95%以上(含)的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同意的,方可进行旧城区改建。
望居民们理解支持并珍惜自己的权利。
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