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中国日报

《上海市再生育子女申请办理规定》下月起实施

2014-11-15 11:18:20 来源:新闻晨报
打印文章   发送给我好友
免费订阅30天China Daily双语新闻手机报:移动用户编辑短信CD至106580009009

《上海市再生育子女申请办理规定》(以下简称《办理规定》)将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昨天,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发布了《办理规定》的政策解读,其中较受关注的是,对不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弄虚作假者将会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条例》等规定,《办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弄虚作假对象的处理。

■对于当事人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予以处理。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再生育许可并且已经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应当按照《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予以处理。

(记者 朱国荣)

 
 
 

精彩热图

 
 

焦点图片

陕西首次观察到秦岭大熊猫啃食羚牛腿骨

新疆塔城地区普降大雪 市民出行受阻

奶茶妹妹与前男友梁植同台主持照曝光

【图片故事】大山里的沙棘采撷人

精彩热图

广东毒贩为逃避检查疯狂飙车 撞上餐馆后被抓

衡阳现火车站主题餐馆 网友:创意绝了

中国新一批援非抗击埃博拉医疗队出征

我国“火星车”在珠海航展首次与公众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