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下发通知,确定了“十二五”末各地区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水利部官网的测算显示,水资源费标准调整到目标后,总体平均上调36%左右。
水资源费上涨能否促进环境保护?普通民众是否为调费买单?水质会否随水资源费同步提高?
水资源费再调整
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所附的《“十二五”末各地区水资源费最低征收标准》显示,北京和天津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最高,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平均征收标准分别为1.6元/立方米和4元/立方米;上海、安徽和福建等13个地区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最低,地表水和地下水分别为0.1元/立方米和0.2元/立方米。
按此要求,地区之间,最高标准是最低标准的20倍。专家表示,这考虑到了我国各地水资源禀赋的差异和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
新世纪以来,我国各地经历了多次水资源调整。从最初的几分钱,上调到目前的几毛甚至一块钱以上。在较为缺水的北京地区,最近一次居民用水水资源费调整后,征收标准达到1.26元/立方米。
水利部官网指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调整,进一步体现了水资源的稀缺性,有利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南水北调受水区水价衔接。
华东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副教授张勇表示,“节流”是水资源费调整的重要考量。由于中国水资源较为稀缺,所以要运用收费这一经济手段来促进节约用水,尤其是控制地下水的开采量。近年来,由于地下水开采过度,我国部分区域出现较大面积的“漏斗区”。
与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上调相呼应,各地开始落实号称“史上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极度缺水的河北省邯郸市近日表示,除对水资源开采总量进行控制外,项目审批和领导干部考核等也将与这项工作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