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2011年上海市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大会获悉,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教育收费权限管理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的问题;严禁各级各类学校收取任何形式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捐资助学等;在学前教育阶段,要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出台上海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
副市长沈晓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教育政风行风的首要工作是继续抓好规范收费,今年的重点是规范幼儿园收费。会议同时要求:
■在义务教育阶段,要严禁收取任何形式与择校相关的费用,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通过参加该校培训获得入学便利)。
■在高中阶段,今年本市要在15个区(除奉贤区、金山区和崇明县外)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及择校费,到2012年,本市要全面取消公办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及择校费。
来源:新民晚报 编辑:吴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