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获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 打造中日韩电子商务交易中心
中国国家海关总署于3月13日正式批复同意烟台市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烟台成为全国第14个、山东省继青岛后第2个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已成为国际贸易的新方式和新手段,对于扩大海外营销渠道,提升品牌竞争力,实现烟台市外贸转型升级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烟台商务局局长于东说。
于东表示,根据批复烟台将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为抓手,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带动电商、物流、金融企业聚集,将电子商务产业打造成烟台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支柱产业。
目前,烟台保税港区已启动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园和“进出口315”跨境贸易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于东指出,烟台将通过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吸引一批中日韩跨境电商和进出口企业,整合包括商贸、信息、资金、物流领域的电子商务企业,建设线上线下全方位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力争将烟台建设成为中日韩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交易中心和商品集散中心。
为此,烟台将积极推动服务升级,推进外贸电子商务企业与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提高通关效率,提升服务水平,缩短物流配送周期,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业内人士指出,获批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可提高通关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外贸电子商务企业与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业务协同与数据共享,有助于提高快件渠道的货物通关效率,缩短物流配送周期,改善烟台进出口货物的通关便利化环境。
依托跨境电子商务这一新兴手段,将延展烟台外贸增长方式,拉动进出口贸易,有力提升烟台作为面向日、韩商贸重要城市的地位。(记者 王倩 通讯员 姚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