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山东省招生考试院发布消息,今年山东共有42所高职院校拥有单独招生资格,计划招生34104人。
单独招生相当于高职院校的“自主招生”。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已参加山东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各院校报名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7日,考核时间为4月13日。
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其中文理类和艺术类招生计划只招收夏季高考报名考生;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美术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对口类招生计划只招收春季高考报名考生。
各招生院校可单独或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也可以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测试为重点的相关考核。
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各院校今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若单独招生计划未完成,缺额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春季或夏季高考)统一招生录取时使用。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具有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
(记者 徐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