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监会、山东证监会、山东保监会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分局“一行四局”召开发布会,解读近日出台的《关于山东省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肖龙沧说:“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打造山东经济升级版、推动长期健康发展的新引擎。金融业将在服务业加快发展中发挥强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近年来,山东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服务业的支持力度。2013年年末,山东省服务业本外币贷款额达13826.3亿元,比年初增加1425.5亿元,同比多增294.4亿元;增量占全部产业贷款增量的41.9%,同比提高10.3个百分点。
《意见》提出,今年开始“一行四局”等金融部门,将加大对现代服务业、农村欠发达地区服务业、中小微服务业、服务贸易等服务业薄弱环节的扶持。对小微型服务业企业,除银团贷款外,严禁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费用。
针对服务业种类繁多,金融需求具有差异化和多元化特征,《意见》提出金融部门将推动担保抵押方式创新;推广电子商业汇票、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结算方式;推动服务业直接融资,去年山东共有7家服务业发行16只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共计168亿元,同比增长115.4%。
《意见》重视征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小微企业和农村征信数据库建设;鼓励金融机构与符合条件的征信机构开展业务合作;允许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接入征信系统等。截至2013年年末,山东共为17.4万户中小企业建立信用档案,累计融资金额达3265亿元,大部分为服务业企业。
(记者 徐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