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山东省民政部门将采取多种举措安排民生保障工作,重点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安全过冬、温馨过节。
据了解,山东将在保障低保群众取暖、拥军优抚、受灾群众和流浪乞讨人员过冬方面采取发放取暖补贴,征集企业资助和上门慰问等形式,保障特殊群众的过节需求。
山东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每户200至2000元不等的取暖补贴,或减免一定的取暖费用。济南、青岛、东营、烟台等市将取暖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低保边缘家庭。
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周云平介绍,山东省冬春救助工作已经展开全面部署和安排,2014年第一批中央救助资金1.43亿元将尽快下拨各地。
救助资金的发放将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步骤,确保资金发放过程透明、手续完备。
去年,山东省发生洪涝、风雹、低温冷冻等自然灾害,省、市、县三级共启动应急响应25次,拨付省级救灾应急资金1100万元、地方各级投入救灾资金1.2亿元,累计救助受灾群众89.86万人次。倒塌、损毁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也已基本完成。
2013年山东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421元和每人每年2510元;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分别达到4900元和3306元,比2012年分别提高949元和662元,是近年来提高幅度最大的一年。
山东省优抚对象的保障标准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比上年提高15%,共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资金20.2亿元,定期生活补助资金19.6亿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平均达到11456.7元,比上年提高23.2%。(记者 徐振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