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山东省工商局副局长郭际水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促进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而出台的新措施。
根据新规,应当由省工商局登记管辖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到县市工商局登记;针对法律规定需要前置审批文件,而短期又无法取得审批文件的企业,可将登记方式调整为核发限定有效期、经营范围为“对某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的营业执照,给予筹建企业市场主体资格。
在出资方式方面,投资者可以股权、债权、林权、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水域滩涂使用权、海域使用权、知识产权等可以评估作价并能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同时,放宽企业经营场所登记限制,简化经营场所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为激发各市场主体的活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积极引导、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效益好的大公司改制为股份制公司,促进外资企业增量发展,探索试点农民专业合作联社等新型组织形式。
同时,不断优化服务方式,推进网上远程登记和监管,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综合利用水平,加大对制假售假、商标侵权、商业欺诈、商业贿赂、行业垄断、虚假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据了解,截至2012年底,全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367.9万户,同比增长8.10%,注册资本金达41379.1亿元,增长16.3%,其中,国有集体企业12.7万户,增长1.6%,私营企业66.1万户,增长10.54%,个体工商户279.6万户,增长7.7%,农民专业合作社7.03万户,增长24.37%,外资企业2.59万户,下降10.48%。(记者 宗来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