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岛中院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为抓手,突出顶层设计,创新法院文化管理模式,为青岛法院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
一、以法院精神为统领,突出顶层设计,使文化建设有灵魂
结合青岛法院传统优势和当地文化特色,总结、提炼出“崇德、尚法、博学、创新”的青岛法院精神。注重文化建设顶层设计,明确青岛法院的使命和愿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确保司法公正进一步维护,司法效率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进一步提升,司法权威进一步树立,司法形象进一步优化。积极开展法院品牌创建活动,先后确立了“和谐司法”组织品牌、“和谐司法、党员先行”党建品牌,开展了争当“合议庭先锋”、“党员先锋”、“党员先锋岗”等活动,营造了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二、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突出制度安排,使文化建设有章法
围绕审判执行工作中心,突出制度安排,坚持双轮驱动,整体推进,各法院之间优势互补,文化建设成果共享,形成了青岛法院文化建设四大特色。
(一)建机制,延伸文化建设的长度。通过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工作推进机制、成果转化机制,将文化建设成果转化为指导工作的规范,编制七本法院文化手册,印发给全市法院干警,使文化建设落到实处,有序推进。
(二)育特色,扩展文化建设的宽度。通过搭建六大文化平台,确保法院文化建设的宏观构架得到具体落实。先后建立了青岛法院廉政教育展室、青年法官教育培训基地和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培植出具有鲜明法庭特色的“和”文化、“信”文化和“茶”文化,通过本土优势彰显文化特色。
(三)树标杆,提升文化建设的高度。针对各区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有多个单项工作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创出了经验,产生了影响,中院相应将其确立为标杆单位。通过全面覆盖的标杆单位建设,达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整体推进的目的。
(四)搭桥梁,拓宽法院文化的维度。通过法官协会的桥梁作用和组织协调工作,保证了法院文化建设与审判、执行工作相互促进,相互融合。法官协会内设政教部、研究部、联络部、文体部和办公室等职能部门,由资深法官担任负责人,并实现与六大平台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