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清理规范事业单位工作正式启动,将通过“撤、并、转”等方式对不符合规定的事业机构进行清理。
8月31日,山东省举行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清理工作至明年3月底前基本结束。其间将对各级党委、政府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各级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机关及其他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全面掌握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解决目前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不规范、编制管理不严格等问题。
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编办主任焦连合介绍,目前,山东省共有事业单位6万多个,分布于不同行业,规模庞大,种类繁多,情况复杂。
在规范机构设置的基础上,山东省将对事业单位编制使用情况进行清理。凡已经撤销的事业单位,编制予以收回;人员结构不合理的事业单位,编制将进行调整。
“撤、并、转”的主要对象是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未核定事业编制、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原承担的特定工作任务已完成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已无在职人员或虽有少数在职人员但已长期不开展工作的,将予以撤销;因主管部门撤并或职责调整、需相应整合的,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的,职责相同相近、重复设置的,将予以整合;对条件成熟、改革方向明确,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将予以转企改制。
来源:中国日报山东记者站(记者 鞠川江)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