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4月1日讯(记者满倩)今天上午,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田振玉、丁卫东提出的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由东营市选举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田振玉涉嫌严重违纪,丁卫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省纪委和东营市纪委分别决定对其进行立案审查,并采取“双规”措施。田振玉、丁卫东已不适宜继续担任省人大代表职务,按照省纪委和东营市纪委的要求,两人请求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东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于3月13日召开第27次会议,决定接受田振玉、丁卫东辞去省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田振玉、丁卫东的代表资格终止。
据悉,田振玉,曾任东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正厅级)、党组副书记;丁卫东,曾任东营市东营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田振玉
附:田振玉简历
男,汉族,1955年4月生,山东东营人,省业余大学学历,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东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正厅级)、党组副书记。
人物履历:
1973年12月至1976年4月垦利县新安公社整党工作队队员;
1976年4月至1978年9月垦利县新安公社党委副书记;
1978年9月至1981年9月共青团垦利县委副书记;
1981年9月至1983年7月曲阜师范学院中文专业干部专修科学员(1982年5月共青团垦利县委换届不再当选副书记);
1983年7月至1983年11月垦利县委党校理论教员;
1983年11月至1987年4月共青团东营市委副书记;
1987年4月至1990年4月共青团东营市委书记;
1990年4月至1991年7月共青团东营市委书记,中共河口区委副书记;
1991年7月至1992年3月共青团东营市委书记,中共河口区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992年3月至1993年4月东营市市直机关党工委副书记(正县级);
1993年4月至1997年12月东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党组书记(其间:1993年7月至1996年6月山东干部函授大学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年12月至1998年1月广饶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98年1月至2000年6月广饶县委副书记、县长(1997年9月至1998年7月山东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0年6月至2002年5月广饶县委书记;
2002年5月至2003年3月东营市委常委兼广饶县委书记;
2003年3月至2004年6月东营市委常委兼广饶县委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2004年6月至2008年1月东营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08年1月至2012年2月东营市委常委、秘书长;
2012年2月至2012年3月东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
2012年3月至2015年3月东营市人大常委会第一副主任(正厅级)、党组副书记。
丁卫东
丁卫东简历
男,汉族,1967年9月生,山东东营人,1990年7月参加工作,农学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中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人物履历:
历任山东省广饶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广饶县花官乡党委副书记,
山东省广饶县小张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山东省广饶县大码头乡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中共山东省广饶县委委员、广饶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广饶县委常委、副县长、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调研员,
中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
中共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政府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