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3月3日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3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天,山东首张不动产权证书在青岛颁发。青岛市本级的市南区、市北区和李沧区,作为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全国15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联系点之一,率先启用新的登记簿并颁发新版证书。
山东首张不动产权证书在青岛颁发
在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省政府党组成员王书坚为不动产权利人颁发了山东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证书编号共有11位,以“37开头”,代表山东,与原先的房产证等有很大不同。
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来的这个房地产权证主要是记载的两项内容,一个是房屋一个是土地,而现在的不动产权证主要是记载的是房屋、土地、林权、海域,以及下一步的农地这几项内容,下一步我们将宗地、宗海以及上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全部会加在上面。”
青岛年内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涉及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10类不动产权,统一登记后,原先分散在各个部门的登记职能将整合在一个部门,实现所有的不动产登记一个部门办理,一个窗口发证。
山东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省国土资源厅,设立了不动产登记管理处。在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管局权籍处加挂了不动产登记局的牌子,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更名为不动产登记中心。
山东不动产登记进程:2015年完成市县机构建设
目前,山东已在全国率先完成了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建立起由10个部门为成员的省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分地区不动产登记工作也陆续启动。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玉志表示:“确保2015年完成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2017年建立起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实现部门之间不动产登记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