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总工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规定,基层工会可给予会员生日蛋糕等慰问品,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领取券,每人金额不得超过200元。同时,基层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中国传统节日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会员每年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购买节日慰问品经费可从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拨缴工会经费收入中列支。基层工会可给予优秀学员(包括自学)一定的奖励,每人每次不得超过500元。按照规定,这些标准规定会适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工会,其他单位和经济组织的工会可以参照执行。
“山东省总工会此次下发的通知是全国总工会要求的‘山东版’细则解释,将为基层工会在传统节日执行职工福利发放提供依据。”济南市总工会一工作人员介绍,“济南版”职工福利细则近期也将出台。此外,按照山东省总工会要求,各基层工会要单独设立工会账户,工会经费实行独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