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5月至7月,省委巡视组分别对济南市、青岛市、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巡视。8月中旬,省委巡视组向济南市、青岛市、省高级人民法院反馈了巡视意见。11月13日,青岛市委通报巡视整改落实情况。14日,济南市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通报了巡视整改情况。
济南:13名县处级干部被立案审查
□ 本报记者 晁明春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有的责任制内容比较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问题,济南市委切实抓好市委主体责任的落实,确定了10项整改任务,细化为16项工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市委常委和相关责任单位。对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方面,8-9月,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93件,其中大案要案53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3人。此外,市检察院部署开展查办土地批租、工程建设、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34件3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8件30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8人。
针对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问题,济南市深入分析查找容易诱发腐败的部位和环节,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加快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将10类行政权力纳入清单范围、70多家单位纳入清理范围。关于财政资金、专项资金管理漏洞较多,甚至存在虚报冒领专项资金现象问题,济南市把审计对象扩大到市管副局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现了市管单位“一把手”审计全覆盖。加强审计结果运用。目前已对8名干部进行了审计谈话,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审计线索2人次。
关于一些基层单位存在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问题,济南市迅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全市1412个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力量对全市182个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重点开展了对财政、国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12个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审计,查出违规资金1132万元,应上缴财政资金982万元,目前正在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改。
关于有的地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问题还反映比较大,济南市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建立“带病提拔”倒查制度。严格干部提拔任用前听取党风廉政情况制度。干部提拔任用前,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干部廉政情况的鉴定意见,并听取法院、检察院的情况介绍,切实把好干部任职前的“廉政关”。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比较突出问题,济南市采取措施整改消化。目前,全市已消化59.85%的超配在职干部,其余年底前全部消化。并要求符合条件的提前离岗人员年底前全部回单位工作。
青岛:8名市管干部被开除党籍公职
□ 本报记者 薄克国
通报中说,严肃查处聂磊案中充当保护伞的党员领导干部的案件;对构成严重违法违纪的8名市管党员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关于查办案件力度不够大等问题,青岛市加强重要问题线索分析、排查。着力查办涉及重点类型、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的案件。巡视和整改期间,先后对市人大原农业与农村工作室副主任崔成健、市南区原政协副主席孙兆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原主任督学李振江等市管干部立案调查,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关于有的领导干部违规直接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有的干部在工程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中,变相为关系人输送利益,搞权钱交易问题,青岛市以监管防腐,以查处反腐,以公开拒腐。对358个招标项目进行中标候选人业绩公示,给予2家投标单位行政处罚。组织开展了供热工程配套费等专项资金审计,发现未履行公开招标等不规范问题12个,已全部进行整改处理。针对有的政法部门干部为黑社会组织提供保护伞问题,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等执法办案突出问题,12名干警受到责任追究。
关于有的农村基层干部侵占集体和农民利益,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问题,青岛市开展村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共审计5960个村(社区),占总数的99.3%,累计审计资金总额达541.5亿元,发现违纪违规问题40起,查处违纪违规资金787.76万元。发现违纪村(社区)干部55人,其中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4人。
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和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6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人,党纪政纪处理3人,问责处理9人。查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件8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人、党纪政纪和问责处理23人。
对“带病提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集中倒查。组织对2013年受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市直部门和六区处级领导干部,以及四市乡科级领导干部共25人,逐个进行了审核,并责令相关单位就倒查对象“带病提拔”过程认真自查,就有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省高院: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
□ 本报记者 魏然
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关于滥用司法权力、“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针对“立案难”,采取自查、异地互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法院立案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针对滥用司法权力、“诉讼难”问题,组织开展刑事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和赔偿案件、民间借贷案件评查,印发《关于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意见,进一步加强审判权监督制约,规范了自由裁量权行使。针对有的诉讼案件超期审理的问题,落实了审限变更审批和超审限通报制度,前三季度办理审限变更手续297件,清理长期未结案件726件。针对执行不规范、“执行难”问题,印发《关于办理执行监督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全面实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共向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2149例,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司法行为不规范、工作作风有待改进问题,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采取自查、互查和抽查相结合方式,对近两年来管辖案件进行了检查通报,着力解决因管辖权异议相互推诿问题,改造升级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强化诉讼引导、法官约见、材料收转服务。着力解决庭审不规范、不按时开庭的问题,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庭审质量评查,大力推进庭审直播录播工作,目前在山东法院庭审直播网直播案件庭审169件;由省委政法委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起草的《关于规范庭审秩序的规定》即将印发。着力解决不尊重当事人、律师权利和不提前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的问题,取消对律师安检,设立律师阅卷室、会见室,尊重和保障了律师执业权利;在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合议庭组成人员姓名、办公电话,当事人已经可以凭案号和密码查询。着力解决文书不规范的问题,规范文书制作的格式要求,大力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全省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268446份,居全国第二位,以公开倒逼文书质量提升;坚持裁判文书评选与网上文书评查相结合,目前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和裁判文书评查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