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11月14日讯(德州台记者 张建赵书颖)秋末初冬,正值鱼肥鸟美,有些发不义之财的人又开始蠢蠢欲动了。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前几天,德州市林业部门就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李学武村,发现了一个非法收购野生鸟的窝点,执法人员连续出击,一举查获了10000多只各种鸟类。
非法收购野生鸟的窝点铁门禁闭,打开铁门震耳的鸟鸣声就传到耳中,院子的四周堆满了木笼,里面装着难以计数的野生鸟。
记者发现,木笼里大部分都是麻雀,经粗略计算,装麻雀的木笼有近百个,麻雀多达上万只;还有10几个木笼里装的是灰斑鸠、喜鹊和啄木鸟,仅灰斑鸠就有近千只;民警告诉记者,这些鸟类都属于省级三有野生保护动物。
德州市森林公安局民警陈婷婷称,“三有”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的经济或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对于这些三有野生动物一律不准捕捉和贩卖山东省林业部门规定,凡是野生动物一律不准非法捕捉或贩卖,由于麻雀的数量巨大,民警不得不在现场对麻雀进行了放生;而非法收购这些野生鸟的正是李学武村的张某。张某说,这些野生鸟都是从附近村庄的村民手里收购的,等积攒到一定数量,他再以翻倍的价格进行出售,每只麻雀3毛多买进,卖到5毛钱,灰斑鸠则卖到5块一只。
民警告诉记者,非法捕捉和贩卖野生鸟的行为大都集中在春秋季节,这种大批量收购野生鸟的,大都是通过非法途径贩卖到南方的一些城市,对于张某声称卖给别人进行放生的说法,十分离谱。张某的母亲说,张某收购野生鸟已经有四五年了。
德州市森林公安局民警陈婷婷介绍,德州地处于平原地区,生态系统的生物链比较单一脆弱,非法收购捕捉贩卖野生动物的行为都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
根据野生保护法相关规定,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应当没收猎捕实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千到五千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上千只的灰斑鸠民警选择在野外进行了放生。(来源: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原标题:德州:执法人员直捣黑窝点查处10000多只野生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