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价不是资源类产品市场化改革的全部。企业、行业内部的改革,也是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6月开始,我国将实行居民阶梯电价,目前已有近20个省市公布了听证方案。在此前汽油价格屡创新高、水价和气价也历经上涨的背景下,电价的新一轮调整引发了种种议论。
油气电等资源类公共产品调价,是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必然过程。我国资源、能源紧缺,环境压力逐渐加大,在全社会厉行节约、倡行环保,是科学发展的必然之举。每年的电荒、油荒、气荒都在警示我们,资源类公共产品市场化改革迫在眉睫。正因如此,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深化涉及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领域的价格改革。国家发改委也把深化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作为今年的改革重点,力图用价格杠杆调节需求,合理配置资源。
然而,改革不能局限于涨价,我们还应该从多方面思考处理这类问题的路径。
公共资源类产品具有公益性,不能等同于一般商品。其涉及面广,处于产业链上游,屡屡上调难免产生涨价的蝴蝶效应,难保其他行业不借此跟风涨价,最终让老百姓的生活成本水涨船高。因此,公众对电价上涨几分钱“斤斤计较”在所难免,对“逢改必涨”冲击公益性也不无担忧。
其实,只要合乎市场规律、真实反映企业成本压力,涨价并非不可行。问题是,现在一些价格调整方案信息不够透明,缺乏公信力。一些企业一边哭穷喊穷,一边却利润高涨,高年薪、高福利屡受诟病;一面声称成本压力巨大,一面却对运营成本遮遮掩掩,即便是公开成本,也只见粗线条,不见“细纹路”。在成本公开成为难题的情况下,该涨多少似乎只有企业自己清楚,对公众而言则是一本糊涂账。因此,只有诚实坦率地把事实说清楚,把道理讲明白,才能纾解公众的焦虑。
不管是成本不透明,还是质价不相符,都一再表明,资源类产品的市场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听证涨价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企业、行业内部的改革,也是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改革不能只在涨价上打算盘,更要在企业和行业的层面发现问题,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积极转变发展方式,才能从根本上缓解成本压力。
说到底,理顺资源类产品的价格机制,不断推进市场化改革,最根本的是要引入竞争机制,破除垄断,公开成本,完善监管。涨价从来不是价格改革的初衷,要突破逢听必涨、逢改必涨的价改思维,亟须建立一个利益相关方参与互动、博弈充分的价格形成机制,以此走出“一改就涨、越改越涨”的怪圈,实现企业利益和民生改善的共赢。
当前,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矛盾积聚多发,而深化资源类产品价格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尤需谨慎实施、稳中求进。只有进一步公开透明、广纳民意、加快企业自身改革,才能切实推进价格改革,让公众享受到与价格相符的资源类产品质量和服务。(张彦春)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