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山东交运济南长途汽车总站发往江苏海安的卧铺班车正式恢复运行。此前,吸取威海卧铺客车“7·22”事故教训,山东省7月26日起全省营运卧铺客车停运进行安全整顿。从8月2日起,安装相关监控设备并达到安全标准的卧铺车营运车辆可陆续恢复运营。但运营前每辆车都需签下安全责任状,同时具备交通主管部门、客运公司等四位负责人的签字才可上路运营。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的通知,8月2日起达标卧铺客车可恢复运营。发车前,驾驶员必须签订《营运卧铺客车驾驶员安全驾驶公开承诺书》,并在客运站人员监督下,向乘客宣读安全驾驶承诺书,其内容包括不超员,不随意上下客以及夜间休息、车载监控和逃生装置使用等,接受旅客监督。
其中,恢复营运的车辆必须要通过车籍地市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验收,且达标验收书上必须有车籍地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人、市级运管机构负责人、车属企业负责人和检查组长的签字,今后安全责任事故将依此倒追责任人。同时,车辆所属企业要签订《营运卧铺车改装承诺书》,今后分批适时对卧铺客车改装扩大安全通道。另外,9月30日前须按统一标准完成对卧铺客车铺位的拆除改装和具有拍照回传功能的卫星定位终端安装。
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各客运站恢复营运的卧铺客车多是省外来济的客车,本地客车目前仍没有恢复营运。这意味着,旅客乘车时,这些卧铺车的线路可能会是隔日发车。对此,旅客出行前最好要咨询车站,避免空跑一趟。
同时,各汽车客运站将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卧铺客车发车前的检查,对达到汽车客运站安全要求的卧铺客车,可以准许出站,不再对始发站上座率提出要求。外省营运卧铺客车达到“五不出站”要求的,自8月2日起可以恢复在山东省进站运营。
据介绍,交通运输监察机构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做好对营运卧铺客车的路检路查,严格落实“六个严禁”:严禁超员;严禁不按许可的路线、班次、站点运行;严禁站外上客或沿途揽客;严禁高速公路上停车上下旅客;严禁违反规定捎载货物(特别是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严禁关停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或加装影响其正常使用的辅助设施。
另外,即日起,山东省暂停受理营运卧铺客车经营申请,停止许可单程2000公里以上客运车辆运营,现有营运卧铺客车经营期限到期后,单程不足2000公里的,如需延续经营,可申请其车型。单程超过2000公里以上营运客车经营期限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经营。
来源:齐鲁晚报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