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7日起,省城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从4.70%上调至4.90%。
根据通知内容,从2011年7月7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85%上调至3.10%;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70%上调至4.9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4.20%上调至4.45%。
此外,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城市,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对此,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侃表示,2011年7月7日前,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划拨到各受委托银行的委托贷款资金尚未对客户发放贷款的,从即日起,一律按照新的利率执行。7月7日之前办理公积金贷款且已发放贷款的客户,其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不变,待2012年执行新的利率。
来源:大众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