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分担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成都中小微创业企业风险,成都设立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为单个创业投资企业每年提供最高为300万元的风险补偿。
记者1日从成都市政府了解到,按照日前成都出台的《创业投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此次成立的专项资金为2亿元,其中启动资金450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投资风险补偿和创业投资服务平台建设补助。据成都市发改委副主任高翔介绍,该专项资金对单个创业投资项目,最高补偿比例为项目投资损失额的30%,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度可获得最高为300万元的风险补偿。创业投资服务平台建设的补助标准在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方案和项目预算中具体确定。
同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还规定,如果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登记的投资项目产生盈利,应在该项目退出后的1个月内,向成都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按单个项目投资收益的1%支付项目收益分成,最高为50万元;单个创业投资企业每年支付的项目收益分成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据介绍,这一“自愿、平等、共担、互济”的专项资金可持续、滚动发展的模式在国内尚属首创。
记者了解到,申请专项资金补偿的创业投资企业须在成都市工商部门注册,在市发改委备案,并且已经对在成都注册设立、处于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了实际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外地创业投资企业只要是在我国境内合法注册,同时满足相应条件,也可申请补偿资金。
随着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快速提升,成都近年来创业投资事业形成了创业投资企业集中聚集、创业投资活跃的良好局面。据成都工商注册信息显示,截至8月底,成都共有创业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104家,注册资金85.7亿元。资产规模、投资总额以及新增备案创业投资企业数量和资产规模均位居西部首位。
来源:新华网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