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我省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将面临哪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线的工作人员从操作层面上该如何应对?6月26日,来自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分管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带着一个个问题走进全省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培训班。针对反映较集中的几个问题,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李清禾一一答疑解惑。
一问:
人口增加是否调整代表名额
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是实施修改后的选举法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培训班上有人提出:“很多县四、五届没有调整县级人大代表名额,人口增加了上万人,是不是应该进行调整?”
李清禾表示,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除行政区划调整、重大工程等原因造成人口变动的地方,可根据人口数重新确定代表总名额外,其余县(市、区)代表总名额不再重新确定。
我省在1997年有8200多万人口,确定了省人大代表894名,现在我省有9000万人口,省人大代表仍然为894名。李清禾指出,“相较于人口增长的比例程度,我省应该没有需要重新确定县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地方,如果有重新确定代表总名额的地方,需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权衡是否必须重新确定”。因此,根据全国人大的法律解释和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学习班精神,我省县级人大代表总名额不再重新确定。
乡、民族乡、镇的人大代表总名额,如人口总数超过9万,则可根据人口增长情况,由有关县级人大常委会依照修改后的选举法规定重新确定。
二问:
基层代表如何界定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本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要求做到“两升一降一保证”,即以上一届的比例为基础,保证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有所上升,妇女代表的比例有所上升;党政干部代表比例有所下降;少数民族代表、归侨代表比例依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
哪些人是基层代表?一线工人、农民又该如何界定?李清禾说,全国、省、市、县、乡各级代表的情况不一样,选举产生的代表身份和层次不一样,各级人大参照的范围不一样,对基层代表的界定也不一样。基层代表的身份界定,一是可以参照全国人大即将下发的统计报表中代表的分类,二是可以根据各级人大的具体情况和比例分配进行明确。对于“一线的工人和农民”,全国人大提出:应该分别是车间主任以下和村支部书记以下身份的代表。
三问:
选区如何合理划分
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城镇选区和农村选区的数量和大小都会有一定的变化。按照我省的部署,应按照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的原则划分好选区。
具体应如何操作?李清禾指出,根据实际情况,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同时要综合考虑便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便于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等方面的因素。各地应注意县级人大代表选区和乡级人大代表选区的一致性,参加县乡两级人大选举的县(市、区)属单位在划分选区时也要做到两级协调一致。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1至3名代表划分。
四问:
如何实现县乡两级同步选举
本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按照县乡两级同步的原则进行,旨在方便选民参选和群众生产、生活。各地如何统筹安排换届选举时间,真正实现同步进行?
李清禾说,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进行同步选举,选民名单公布日、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日、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日、选举日等“法定日”应统一,使整个工作都同步进行。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应在投票地点、选票设计、票箱设置等方面统一安排,可以采取同时、同地进行投票选举,以县级、乡级分别计票的方式,顺利完成投票选举工作。
来源:四川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