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外事司副司长吴浩10日在此间举行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5周年座谈会上表示,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法制建设产生了全面而深远的影响,为履行最初的承诺,5年来中国开展了建国以来规模最大的法规、政策的清理和修改,无异于进行了一场大规模、深刻的“变法”。
加入世贸组织以后,一整套新的规则必须通过中国的国内法来使用。吴浩透露,中央层面的法规制度修改调整从1999年底就开始了。据国务院法制办不完全统计,截至2002年12月,中央层面制定、修改、废止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有关政策措施1000多条。各地从2001年9月开始按照统一部署进行清理,到2002年6月底,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清理了200多万件,立、改、废19万件。此后,中央和地方继续适时地、按计划地进行了大量的修改和调整。
吴浩说,5年来,中国完善了立法的透明度和行政公共参与制度,建立和完善了法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中国入世前后制定和修订的立法法、行政法规执行条例、规章执行条例、行政许可法以及一系列中央和地方的法规,都要求在立法过程中通过各种形式,比如研讨会、论证会、听证会的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包括立法和公众参与。
此外,中国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善了监督和救济机制。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纲要》。
中国还在转换政府职能、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1999-2006年,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受理了53万件行政立案,对世贸组织规则的实施起到了保障作用。
吴浩说,最近5年来,中国法制建设取得又好又快的发展,这是中国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制国家和加入世贸组织的客观要求互相作用的结果。“实施规则不但符合世贸组织的利益,也符合中国的利益。我们抓住这一契机进行大规模的法律修改和制度调整,不仅受到了世贸组织及其成员的高度评价,而且中国法律建设的各个层面也取得了巨大成就”。
来源:新华网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