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企业已初步适应了加入世贸后的角色转化
记者:加入世贸之初,我们说得最多的是“既要敢于开放市场,又要善于保护自己”,您觉得3年来国内企业这方面做得怎么样?我们是否适应了“WTO新成员”的角色转化?
龙永图:最好的保护办法是开放。经过3年磨合,国内企业成长了许多。以往遇到国外反倾销,大多数企业都是束手无策或者逃之夭夭,可是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企业有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面对贸易摩擦敢于主动应战了。还有,企业不再像前些年那样动辄寻求保护,而是逐渐正视竞争,通过加快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开拓市场空间等,进一步固本强身,这说明我们初步适应了加入世贸后的角色转化,并在走向成熟的市场经济进程中迈出了重要一步。
消费者得到的实惠越来越多
记者:广大老百姓从中受益了吗?
龙永图:当然受益。拿汽车来说,这3年国内汽车产业发展迅速,形成良好的竞争格局,在品种、质量、价格上都让消费者得到了实惠,并有望成为最具出口潜力的产业。利用WTO规则实行的农业补贴,也有利于农民增收。今年我国进口将超过5000亿美元,这个盘子以后还将逐年扩大,其中有不少是跟老百姓生活很密切的消费品。好处是不言而喻的。
全面、历史、客观地看待“不利条款”
记者:最近一段时期,有人质疑加入世贸协议中的几个“不利条款”,认为这是谈判中留下的“尾巴”,会给我们带来被动,对此您怎么看?
龙永图:所谓“不利条款”,无非是指第十五条(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和第十六条(特殊保障措施)。现在存在一个认识误区,实际上它的影响是很有限的。
以市场经济地位为例,按照议定书,是指涉及遭受国外反倾销调查的企业,而不是针对所有国内企业,这个比例是很小的,去年我国遇到反倾销调查的出口金额仅占当年出口总额的0.5%。另外,“不利条款”也有积极的一面:过去人家一搞反倾销,就自动把你当成非市场经济对待,涉案企业一律采取替代国价格来计算反倾销税,一棍子打死,吃亏吃大了。可第十五条却给了中国企业另一种可能性:如果能证明自己在制造、生产和销售该产品方面具备市场经济条件,没拿政府补贴,没有恶性竞争,没做假账,那么就可采用中国国内的价格或成本。这其实给遭受反倾销调查的国内企业提供了一条生路,3年来有不少成功案例。况且“不利条款”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效遏制了压价竞争,促进了行业自律,所以不必过多夸大这两个条款的负面性,应该全面、历史、客观地看待它。
在加入世贸谈判中,有很多问题比上述两个条款的分量要重得多,比如资本市场开放,外方曾要求我们加入世贸5年内实现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的可兑换,包括汇率自由浮动,这一条我们坚决没答应。如果我们签了开放资本市场的条款,那会给今天的中国经济体制和金融体制改革造成多大压力!所以说,我们在局部利益上作出的一点让步,换取了外方在全局性的、涉及重大利益的问题上的更大让步。这一谈判结果的正确性将继续被时间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