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WTO,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尽管在外汇管理方面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和具体承诺,但金融业等服务贸易业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给外汇管理带来深远的影响。但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研究所于立新教授所表示的,加入WTO后中国就必须按照国际通行的金融规则办,逐步改革不符合市场和国际规则的做法。
五年间,外汇管理部门逐步完善经常项目管理,以促进贸易投资更加便利的发展。2002年10月,外汇管理局放宽中资企业开设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标准,所有符合条件的中资企业均能与外商投资企业一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2005年3月,将企业超限额结汇时间由原先的10个工作日大幅度延长到现在的90个工作日,允许境内机构在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余额超出核定限额后的90日内仍可保留其外汇资金。2003年3月和2005年8月,又两次将企业可保留现汇的比例由最初的20%提高到目前的50%或80%。在个人外汇帐户的管理上,更是多次提高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指导性限额并简化相关手续。普通百姓不再视外汇为稀有资源,购汇变得越来越简单方便。
在逐步完善经常项目管理的同时,外汇管理部门也在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拓宽资金流出入渠道。200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5号公告,其中“允许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基金以各自的方式运用外汇从事境外投资”的条款引起了人们广泛的关注,成为了此次“汇改新政”的突破性亮点。长期为人们所关注的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终于浮出水面,将对于解决我国外汇储备过高、流动性过剩问题以及对于资本项目进一步可兑换的推进发挥重大意义。
五年间,汇率市场化也伴随着外汇管理国际化的进程逐步推进。过去银行在外汇市场同场交易只能进行单向买或卖的交易,不利于银行及时平补外汇资金头寸。2003年10月1日起,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首次开展双向交易,这是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举措。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此后一年里,外汇管理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外汇市场发展,外汇管理制度日益国际化和市场化。其中包括,允许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即期银行间外汇市场;在银行间市场引进询价交易机制;推出更多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业务,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扩大银行间市场非美元货币波幅,取消银行对客户非美元货币挂牌汇率浮动区间限制,扩大美元现汇与现钞买卖差价,允许一日多价。与此同时,以往的许多行政管理手段逐渐淡出。2001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分三批共取消34项行政许可项目,取消的项目占原有行政审批项目的46.5%,行政许可效率大大提高。
随着过渡期的结束,外汇管理制度面临着更大的挑战,汇率市场化程度和资本项目可兑换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于立新认为,中国的外汇制度改革没有更多国际上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找到自身定位显得更为重要。改革一定要根据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的变化‘相机抉择’。外汇管理局局长胡晓炼曾就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问题表示,“可兑换的进程要与中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能力、金融市场发育程度、市场主体风险管理能力等相适应,要与其他改革通盘考虑配套推进,同时还要考虑国际经济形势和金融环境。”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