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教育要发展,根本在改革。教育体制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坚决破除不利于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要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促进教育发展,政府责无旁贷,但必须切实转变职能,把该管的管好,把该放的放开。我们提倡学校自主办学,不是说对学校放任不管,而是如何管,以什么手段管,管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政府的管理应该是宏观管理而不是微观管理,应该是间接管理而不是直接管理。要改进管理方式,减少和规范对学校的行政审批和直接干预,更多地运用法规、政策、标准、公共财政等手段引导和支持教育发展。具体到每个学校如何管好、办好,还是要由学校负责。要保障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开展教学、科研活动,自主调整学科、专业设置,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自主进行学校内部管理。要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合作办学等方面的自主权。要逐步取消各类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克服行政化倾向。总之,各级政府都要按教育规律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按教育规律办教育。
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公办高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议事规则,实行科学决策。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职工和学生代表大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完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完善校长任职条件和任用办法。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中小学还要建立家长委员会,不断完善学校科学民主决策和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