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篇
“天上星星数不清,阿尼帕一家做的好事就像天上的星星。”天山南北,维吾尔族老人阿尼帕含辛茹苦收养汉、回、维吾尔、哈萨克4个民族10个孤儿的传奇故事广为传唱。当人们试图从一张30年前的老照片里辨认被收养的孩子是谁、是什么民族时,阿尼帕老人说:“在我这里不分民族,他们都是我的孩子!”
爱不分疆域,更不论民族,阿尼帕的家庭是中国多民族团结和谐的生动写照。
鲜明主线
民族平等团结
共同繁荣发展
60年来,我国民族工作始终贯穿着一条鲜明的主线——平等团结、繁荣发展。
新中国成立之初,党和政府就通过“派下去”和“请上来”疏通民族关系。从1950年7月到1952年底,仅中央政府派出的西南、西北、中南、东北内蒙古4个访问团,累计行程就达8万多公里。与此同时,中央有关部门派出医疗队,深入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免费巡回医疗。“请上来”是指组织边疆少数民族和宗教上层人士到内地参观,以增进少数民族对政府和汉族地区的了解。据1951年到1954年统计,仅由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接待的少数民族代表就达6500人。
自1950年起,中国政府组织包括学者和民族工作者在内的研究队伍,对众多名称的族体进行识别,确认了56个民族成分,为实现民族平等、维护各民族合法权利、促进民族关系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20世纪60年代,中央财政设立了“边境事业补助费”,用于支持边境地区发展。1979年召开的全国边防工作会议和1999年、2005年召开的两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边境地区发展。2000年全面启动的“兴边富民行动”旨在扶持边境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2007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新中国历史上首部规划——《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
制度保障
民族区域自治
人民当家作主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在建立单一制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同时,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这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一项政治制度正式确立,并写进了1954年宪法及以后的每一部宪法。
迄今为止,我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以1173个民族乡作为补充。60年来,我国55个少数民族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方面取得巨大进步的生动实践,向世界宣告了民族区域自治这一“中国模式”的厚重与坚实、成功与珍贵。
5大自治区中,内蒙古自治区国内生产总值由1947年成立时的5.3亿元跃升至2008年的7761.8亿元,经济发展增速7年位居全国第一;宁夏回族自治区由1958年成立时的3.29亿元增至2008年的1070亿元;西藏自治区由1965年成立时的3.27亿元增至2008年的395.91亿元,连续8年保持12%以上的速度增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由1955年成立时的12亿元增至2008年的4203亿元;广西壮族自治区则由1958年成立时的146亿元增至2008年的7171亿元。
“中央对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等政策,给西藏提供了充分的发展空间,西藏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享受到了平等权利。”回首雪域高原近一个世纪的沧桑,曾任西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的拉鲁·次旺多吉说。
共同心声
联系紧离不开
搞扶贫共发展
滇西南的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有一个德昂族寨子叫“上帮村”,就是“上海帮助的村子”。以前,全村40户185人多数住在低矮的茅草房中。如今,在上海市的帮助下,有33户住进了砖木结构的德昂民居,有37户农民家建起了沼气池、节能灶和卫生厕,村民的生活水平一年胜过一年。为表感激之情,村民一致同意把寨名改为“上帮村”。
在中华民族这个大家庭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已经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识。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年间,各民族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彼此越来越相互离不开。
1990年开工、1997年开通运营的南昆铁路,打通了西南众多贫困少数民族地区与华南沿海的重要通道,被誉为“国家最大扶贫项目”。1996年启动的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安置移民40万人,使当地20万贫困人口脱贫。2005年,中国—哈萨克斯坦原油管道建设在新疆实施,独山子千万吨炼油百万吨乙烯项目随后启动,总投资为272亿元,是中国最大的炼化一体化项目。2006年,绵延1956公里的“天路”青藏铁路通车。“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等对推动和加快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的人类学教授尼古拉斯·泰普曾在中国进行过多年的田野调查,他认为中国民族政策“令人赞赏,值得世界上许多别的国家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