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一系列反腐倡廉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强调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零容忍’理念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国理政新思路、监督执纪新格局和反腐倡廉新成效的科学总结,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高波说,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坚持“零容忍”立场和全天候高压,必须有信必办、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风必纠,让“老虎”“苍蝇”无处容身。
把握“一个战略”,确保打虎灭蝇“零遗漏”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国家战略和顶层设计。对此,高波表示,从宏观上看,坚决反对腐败是执政党的重大政治任务,中央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就是要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从微观上看,要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又要抓早抓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全党,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让干部心存敬畏而非心存侥幸。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三项任务中,作风建设、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也各有表述。
高波认为,这如同打造“防虎识别区”和“苍蝇禁飞区”,是对“零容忍”理念的实体化。坚持以“惩”的手段达到“治”的目标,以“打”的动作强化“防”的效果,是纪检监察机关为全面深化改革和国家治理体系保驾护航的主动力、主战场和主旋律。
牢记“两个不能”,确保组织纪律“零损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倍增。加强组织纪律性必须增强党性。党性说到底就是立场问题。
高波认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性,要深刻领会习近平同志提出的“两个不能”的遵纪执纪观:一是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二是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唯其如此,才能把组织“内耗”和违纪“内伤”降到最低限度,确保全党同志强化组织意识,时刻不忘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在增强党性中加强组织纪律性,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厘清“三大问题”,确保作风建设“零反复”
高波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带头执行八项规定,以上带下加强作风建设,成效明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进一步强调,首先要认识到解决好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问题,不可能一劳永逸、一蹴而就,要常抓不懈;要认识到抓作风建设,党的干部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一心为公、谨慎用权;要认识到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
他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对作风建设相关问题的精辟阐述,深刻指出了公仆与公心、公权与公款的内在关联,对于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有效加强源头治理、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在施政全过程和各领域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国家治理体系创新时期和治标‘倒逼’治本关键节点,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使各项改革举措体现惩治和预防腐败要求,堵塞一切可能出现的腐败漏洞,保障改革健康顺利推进。”高波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高举高打、动真碰硬,不断以反腐败治标成效为治本赢得时间空间和民心支持,进一步彰显‘零容忍’理念方略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报记者王昊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