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对8个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那些让百姓很“受伤”的行为得到有力惩处。
化解征地拆迁纠纷
纠正损农利益行为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安徽全省排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矛盾隐患127起、245户,化解纠纷88起、147户。青海结合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落实,对全省4.74亿亩承包草原、59万多牧户完成了草场承包经营登记确权。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的行为。2013年11月19日,新疆对7起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有3起为克扣、侵吞或套取国家惠农补贴,2起为挪用公款或涉农专项资金,其余2起分别为无偿占用集体土地和冒领富民安居款。
解决涉法涉诉案件
加大安全隐患排查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河南省信访局落实各级领导包案制度、实行责任主体部门和属地单位共同化解机制、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有效化解了32起疑难复杂涉农信访案件。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吉林全省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停产整顿企业570家,关闭118家,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9%和20%。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
查处环境违法问题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截至目前,浙江全省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48.53万家次、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4000多家次,组织开展食品联合执法1891次,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2742件,取缔药械无证经营172家。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宁夏银川专项整治周边药企恶臭扰民,恶臭投诉逐月大幅下降。
促进教育事业公平
严查医疗不正之风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针对高校招生点招点录这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吉林从教育实践活动一开始,就立查立改,要求取消点招点录,在2013年高考招生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取消点录,做到“零点招”。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江苏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以来,全省各地开展联合检查和办案583次,取缔无证行医3811户次,行政处罚2401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