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对沈城区校车进行了调查走访。
目前,沈阳接送学前幼儿和城区学生的车辆中,有2014台没在公安、交通和校车管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处于失控失管状态,而且车型混杂车况差,有安全隐患。
辽宁开拓者校车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高日昱表示,校车最初由农村发展起来,现状是城市需求增长,但相关政策法规滞后。2007年辽宁省在全国较早发布校车管理条例,但仅限于农村地区校车管理。
一名经营校车业务10余年的企业相关人士表示,出于不想承担学生上下学安全责任问题的原因,市内公办学校不愿与校车经营企业签订合同。经营校车的企业或个人只能自己到学校门口招生,并与学生家长签订并不规范的合同,存在隐患。城区校车经营者间互相竞价压低价格,服务跟不上,长此以往造成恶性循环。
于洪区一校车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些区域招投标校车运营企业,门槛设置要达百辆规模,催生出私人车主挂靠校车经营公司的状况,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形同虚设。目前校车没有行业协会,有些地区依然存在补贴发放不到位情况。
在记者采访中发现,有校车经营者提出疑问,《国家校车管理条例》仅规定幼儿教育与9年义务教育接送学生车辆属校车序列,高中生乘车不在校车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