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车
严禁抢夺方向盘,严禁车内营销、行乞
《条例》(草案)规定,不得携带重量超过30公斤,体积超过0.25立方米,物品占地面积超过0.5平方米、长度超过1.5米的物品;携带物品重量超过20公斤、不超过30公斤,体积超过0.125立方米、不超过0.25立方米的,应另行买同程票;禁止强行上下车、抢夺方向盘等严重影响运营安全及妨碍车辆行驶、停靠的行为;不得在车内吸烟、随地吐痰或向车内外扔纸屑、果皮等垃圾;不得携带宠物;不得冒用、串用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优惠票卡;不得损坏车内设施或在车内躺卧、蹬踏座位、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窗外;不得在车内从事营销、行乞及散发宣传品等活动。
此外,站外上下客,最高对司机罚款300元。公交车营运期限为8年,新能源车可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