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我市地铁1、2号线运营票价采纳的是听证会上方案三的票价标准。在优惠政策方面,市物价局根据听证参加人意见和建议,提高了优惠幅度。
相关优惠政策包括:伤残军人、伤残人民警察、盲人和离休干部可分别凭《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盲人乘车证》、《离休干部荣誉证》办理有效证件,享受免费乘车;70周岁以上老人持老年人优待证并办理有效证件免费乘车,60~69周岁老人持老年证并办理有效证件享5折优惠;大连市内持有市残疾人联合会统一核发残疾证的残疾人可办优待卡,享受免费乘车;市内中小学在校生(含中专、技校),19周岁以下凭有效证件乘车享5折优惠。
同时,为减轻通勤乘客经济负担,对乘地铁月支出累计满一定金额的乘客实行票价优惠政策。即:在每个自然月内,乘客乘车使用明珠卡支出100元以内的乘客可享受9折优惠;超出100元后,超出部分给予8折优惠;超出150元后,超出部分给予7折优惠;支出累计达到300元后,恢复9折优惠政策。
市物价局负责人介绍,原听证方案中提出对使用明珠卡(成人卡)乘车的,在每个自然月内支出100元以内和支出金额累计达到300元后优惠幅度为可享受9.5折优惠,现根据听证会上听证参加人关于提高优惠幅度的意见和建议,调整为可享受9折优惠。同时,因我市明珠卡系统需升级改造,上述刷卡乘车的优惠政策须分步实施。即在2016年4月1日前对持明珠卡乘坐地铁1、2号线乘客统一实行8折优惠;从2016年4月1日起全面实行刷卡乘车累计优惠政策。
此外,地铁票价内含有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其保险费率按全年票务收入的0.5%计算,由地铁运营公司支付。
市物价局对在价格听证会上25位听证参加人发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归纳整理。经整理归纳,发表的意见和建议共计7条。市物价局经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采纳3条,做出说明和解释的3条,未采纳1条。具体采纳情况及理由可登录大连价格信息网查询,网址http://www.wjj.d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