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琳报道在去年下降的基础上,我省“三公”经费继续“缩水”。3月18日,省财政厅公布的信息显示,今年,我省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为4.81亿元,比去年减少0.54亿元,下降10.2%。
省本级部门包括省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等。去年,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同口径较2013年减少7700万元,下降幅度为12.6%。今年的“三公”经费预算中,因公出国或出境的费用预算为3100万元,公务接待费53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为3.97亿元,其中,900万元用于购买公车。所有经费均比去年有所下降,降幅最大的是公务接待费,比去年减少700万元。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三公”经费预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各部门加强因公出国出境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及公车配备使用,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近年来,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范政府行为,我省出台了不少举措。新近出台的《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预决算要全面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要随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公开,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公开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还要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我省将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执行年初批复的预算,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方向、调整支出用途,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我省还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对突破因公出国或出境经费控制数的团组原则上不予安排经费。去年,我省还集中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突出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的检查。今年,我省将围绕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小金库、财政资金闲置浪费等财经领域突出问题继续开展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