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李希省长、刘强副省长重要批示,有力推进全省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深入开展,进一步巩固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成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及全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省安委会派出8个督查组,由厅局级领导带队,从3月2日起至3月20日,赴各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督查组采取听汇报、看资料、抽县区、查企业的方式,对各地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情况、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治理行动情况、落实事故隐患“清单”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督查组要提出整改意见,责成当地市级人民政府进行挂牌督办,报省安委会备案,并跟踪督查督办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