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报记者周恩泽报道 记者3月9日获悉,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明确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纳入政府应急保障重点工作。通知要求省政府应急办、省气象局加快研究制定《辽宁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管理办法》,规范预警信息审批、发布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全省规范统一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依托全省气象业务系统和电子政务外网,加快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方案,保证必要的资金和人力投入,建立、用好本机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此外,在辽宁省发改委批复专项资金用于省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一期)建设的基础上,辽宁省政府还将全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进展情况纳入2015年省政府对市政府督查督办范畴,力争在2015年底前建成省、市、县三级功能完备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据辽宁省气象局应急办副主任吴艳青介绍,经过两年多的建设,辽宁各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已初具规模。截至2014年底,沈阳、鞍山、本溪、营口、阜新、辽阳、朝阳、盘锦、葫芦岛等9市已落实建设经费3246.7万元,其中7市、37县完成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初步具备预警发布功能。辽阳市政府还批准成立了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落实了编制人数和运行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