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步子越来越大。全省涉及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共有14项,截至目前,11项改革任务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对于辽宁这个老工业基地来说,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显然有着更重大的意义,通过财税体制改革让财政信息更加公开透明,让财税优惠政策尽快落实到位,更有力地支持和促进辽宁企业发展。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关系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的深刻变革,是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以及省委改革办、省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有关部署和要求,省财政厅以“落到实处,注重实效”为原则,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财税体制各项改革。省财政厅成立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推进各项改革,围绕预算管理改革、税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面临的问题、改革难点、措施手段等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了《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调研报告》,分析了财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改革意见,为最终形成《辽宁省2014年财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打下良好基础。
根据《辽宁省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作为财税体制改革的牵头部门,省财政厅对14项财税体制改革任务逐项制定改革任务书。改革任务书明确重点突破的改革事项,明确改革时间表,时间节点精确到“月”。同时,对照改革任务书要求,逐项调度计划完成情况。预算公开情况每月一调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税制改革、国库管理改革等不定期调度,配合工作调研,强化业务指导和督办,保障各项改革加快实施,如期完成。
我省还建立了财税体制改革台账,将今年初以来国家、省委改革办、专项小组涉及财税改革的文件、要求,以及省财政厅的改革工作要点、任务书等财税改革相关材料全部整理并纳入台账管理,便于改革工作过程中查阅。
高效而稳健的行动让我省财税体制改革成效显著。按照《辽宁省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和改革任务书,涉及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共14项。截至目前,除了需按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的3项改革外,11项改革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我省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先后将2014年省本级政府预算、汇总“三公”经费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及相关决算数据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对外公开,公开内容和细化程度全部达到国家有关要求。省直八成部门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14市本级和多数县区公开了政府预决算。
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得以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上报省人代会审议,接受人大监督。逐步提高我省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缴比例。
我省还建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科学预测财政收入规模,据实编制收入预算。健全省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应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财政收支缺口。营改增改革相关工作稳步推进,陆续将我省铁路运输、邮政服务及电信业纳入营改增改革范围。2014年共为全省纳入营改增改革范围的22万户纳税人减税55亿元。
我省优化了转移支付结构。对2014年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进行了梳理分类,提出进一步整合、压减意见,已在2015年预算编制中落实。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数量大幅减少,竞争性领域专项转移支付规模压减近40%,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从35%提高到50%。
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得到深入推进。通过调研、座谈、业务培训等措施,全面推进乡级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全省有805个乡镇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有518个乡镇实施了乡级非税收入收缴改革。
我省建立了政府性债务绩效评价机制。会同省政府考核办认真研究,将债务率指标纳入了《2014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细则》,加大对各级政府债务管理的监督约束力度。我省落实了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认真研究和贯彻落实财政部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办法,向各地通报了截至2013年末债务风险预警结果。对加强债务风险管理、制定和上报风险防范工作方案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完善了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完善《辽宁省政府债务管理办法》的相关配套管理制度,健全我省政府债务管理体系。
我省建立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确定了我省试编地区名单,并组织专题业务培训。截至目前,全省14市本级及所属一半的县(区)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表已全部试编完毕。乡镇预算编制改革加快推进。下发了《关于做好乡镇预算编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确定了首批纳入试点范围的12个县区共202个乡镇开展预算编制改革工作,举办了政策和业务培训班,推动试点工作稳步开展。
对于辽宁来说,财税体制改革的步伐还将加快。今年,我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财税体制改革将继续为辽宁经济发展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