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3日电(唐嘉艺)据《沈阳日报》消息,2月2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决定接受陈海波辞去沈阳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决定任命潘利国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据人民网地方领导资料库显示,潘利国现任辽宁省副省长、沈阳市委副书记。沈阳市原市长陈海波已任黑龙江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
潘利国同志简历
潘利国
潘利国,男,汉族,1957年8月生,1976年参加工作,198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1976.08 辽宁省采石场知青
1977.11 辽宁省铁法矿务局大明一矿工人
1979.09 辽宁省铁法矿务局晓南矿技术员、综采队长、生产科长、副矿长
1992.01 辽宁省铁法矿务局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3.04 辽宁省铁法矿务局小康矿、晓南矿矿长
1994.11 辽宁省铁法矿务局副局长、党委常委
1997.07 辽宁省抚顺矿务局局长、党委常委
1999.01 辽宁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
2000.03 美国伊利诺州立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2001.03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正局级干部
2001.08 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2.01 辽宁省铁岭市委常委,铁法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2.12 辽宁省委办公厅副主任
2004.02 辽宁省委副秘书长
2006.01 辽宁省阜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党组书记
2007.01 辽宁省阜新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0.12 辽宁省阜新市委书记
2012.01 辽宁省铁岭市委书记
2013.01 辽宁省政府副省长
2015.01 辽宁省政府副省长,沈阳市委副书记
2015.02 辽宁省政府副省长,沈阳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人民网资料 截至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