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辽宁省12320卫生计生热线就百姓关心的新农合相关问题给予解答。据悉,11月辽宁12320共提供网站及预约挂号服务1061次,办理群众诉求1664件,32.1%的矛盾被化解,接话满意率为99.6%。有3家单位、7名个人因违法、违纪问题受到相应处罚,共收缴罚金、返回、赔付患者各种费用13255.5元。
问:孩子出生当年没缴纳参合费怎么办?
答: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合父母自动获取参合资格并享受新农合待遇,自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参合费用。
问:新农合参合患者在户籍地外就医如何办理转诊手续?
答:参合患者赴统筹区域外就诊,转诊由指定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发起,经县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可转诊到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诊疗能力和患者病情,向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发起转诊,经市级管理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到省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在基层首诊并按规定转诊的患者,可按规定的比例报销补偿;没有按照转诊程序就医的,新农合及大病保险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