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财政系统学习贯彻国家新修订的《预算法》培训工作会议10月28日召开。这次培训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张威就《预算法》修订后新增内容并结合国家最新的财税改革政策进行讲解。
《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预算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对于规范预算管理,推进依法理财,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逐步建立,《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此外,近年来在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收支分类和预算公开等改革方面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也需要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
培训会议上,张威从增强预算的完整性、推进预算的公开透明、改进预算控制方式、规范政府债务管理、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增强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加强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和强化法律责任等8个方面对新修订的《预算法》进行了细致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