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浩摄
本报提醒:看清伪劣、禁放烟花
“轰!轰!轰!”1月15日12时,在新民市梁山镇一采石场巨大的石坑内,公安机关查获的三千余件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被现场焚毁。自去年11月中旬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收缴非法超标伪劣烟花3.7万件,查处刑事治安案件120起;春节将至,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当天,现场共销毁烟花爆竹3310件,均为2014年以来沈阳地区公安机关查获非法储存、运输、销售案件所收缴的。
沈阳市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提醒,烟花爆竹零售业户要遵章守法经营,市民应该购买和燃放国家规定允许个人燃放及沈阳市规定允许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禁止在全市13类禁放烟花爆竹地点和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此外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限放区内,只允许1月23日至2月14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市民如果发现涉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销售、储存、燃放等行为,应及时拨打“110”电话向公安机关举报。
关于烟花爆竹,你需要了解的知识
●沈阳市13类禁放烟花爆竹地点和区域有哪些?
沈阳市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这13类禁放区域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重要军事设施;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单位;火车站、客(货)运站、机场、主次干道的机动车道、桥梁(含立交桥、过街天桥)、隧道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国家机关、医疗机构、幼儿园、教学科研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城市绿地等。
●购买烟花爆竹产品注意点啥?
沈阳市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购买烟花爆竹时应该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市民应该看销售者是否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二是应该选购外观整洁,无霉变,完整、无变形,无漏药、浮药的产品;三是消费者最好选购药量相对较少、危险性较小的烟花爆竹产品,一定不要购买礼花弹、大型组合烟花等由专业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