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
1.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7月6日20:00至11日。
2.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7月12日至17日。
3.第三批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录取:7月18日至24日。
4.艺术类专科院校录取:8月4日至7日。
体育类
1.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7月7日至10日。
2.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 7月19日至24日。
3.第三批本科院校录取:7月25日至31日。
4.专科院校录取:8月1日至6日。
中职升学(煤炭单招)
1.本科院校录取:7月8日至14日。
2.专科院校录取:7月19日至8月6日。
小教师资(学前)升本科
7月8日至14日。
■链接
如何补报“征集志愿”
我省普通类录取除提前专科批次外,均不设批次服从志愿,未完成的剩余招生计划全部向社会公布,向考生“征集志愿”。我省规定,补报“征集志愿”地点由各市招考办决定,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补报“征集志愿”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征集志愿”设置:提前本科批次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录取院校均设3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本科第二批、第三批录取院校、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均设1个有序的院校志愿、3个平行的参考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批次(段)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段)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补充录取按照考生填报的“征集志愿”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