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流动人员子女持《居住证》可就近入学
外来务工流动人员只要持《居住证》向当地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其适龄子女即可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4月17日,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明确了这一要求。
《通知》提出,持有我省《居住证》的外来务工流动人员适龄子女申请入学时,由当地教育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指定学校接收,接收学校不得以额外招生为由收取接收费用;同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为规范招生制度,省教育厅明确要求各学校招生严禁将“奥数”同入学挂钩,如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教育部门负责人责任;同时,中小学校要实施阳光分班、合理排座,不得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
《通知》要求,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20%,有条件的地区择校生招生比例要逐步降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省重点高中要从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中划出10%以上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用于提前免试招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考试成绩全优的学生。
在中考加分方面,省教育厅要求各市严格掌握加分政策,所有享受照顾性加分政策的考生都要列入招生计划。省“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省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加5分政策今年继续实行,但从2012年秋季进入初中一年级的学生起取消上述加分政策。
另外,《通知》还建议,各市中考考试方式要多样化,一些科目可采用开卷或半开卷的考试形式进行,外语科目应安排听力测试。据记者了解,目前我省锦州等市已开始推行开卷考试;沈阳市之前曾就中考开卷考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但今年中考仍按原模式执行。记者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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