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事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沿海溢油防污能力建设,以应对环渤海经济带突发溢油事故带来的环保压力。
辽宁省海事局副局长王跃辉介绍,2007年至2011年,辽宁海域共发生船舶污染事故73起,溢油量达310吨,辽宁省海事局一直积极采取行动处理。
“在处理过程当中,也暴露出辽宁沿海溢油应急处置能力的不足。这也促使我们进一步提高处理能力,”王跃辉补充说。
为了积极开展辽宁沿海溢油应急能力建设,辽宁省海事局主要从港口码头等单位防治船舶污染能力专项验收、引导、推动社会清污力量的发展壮大和加强对船舶及有关作业的管理等方面加强工作。
经过努力,辽宁沿海的应急设备数量及清污处置能力已大幅度提高。据专家估算,已由几年前一次性应对200吨溢油污染事故提高到目前至少一次性应对500吨溢油污染事故。
来源: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记者 吴勇 实习记者 张译丹) 编辑:许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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