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重点包括出租、经营经济适用房,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再次购房以及享受廉租补贴部分家庭假租等违规行为
●10月20日前自查整改,对拒不整改家庭,将予以公开曝光,录入不良记录信息档案,并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市住房保障中心举报电话为39662022、39662028
近期,我市就经济适用房违规使用展开集中整治。昨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截至目前,共接到居民举报53件,包括骗购经济适用房的、通过中介私自买卖经济适用房的、将经济适用房出租的、利用经济适用房经营的。
7月26日,根据《大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大政令第99号)和《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大政令第96号)的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调查整治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出租、经营经济适用房的,购买经济适用房后再次购房的以及享受廉租补贴部分家庭假租等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市住房保障中心希望,具有上述违规行为的家庭在10月20日前进行自查整改,逾期未进行自查整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家庭,将予以公开曝光,录入不良记录信息档案,并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
自调查整治开始以来,市住房保障中心通过针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督、违规使用、退出、责任追究等政策宣传,引导违规家庭主动纠正违规行为。各街道社区也陆续展开了对享受保障性住房家庭的调查工作。
据介绍,下一步,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结合举报情况和街道社区的调查情况对违规的家庭进行核实,对经查实确有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行为将通过法律手段彻底解决。此外,市住房保障中心举报电话为39662022、39662028。
来源:大连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