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展开,2011年将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考(招生)343人,8月8日开始网上报名,9月17日-18日进行笔试。
该考试与公务员考试不同,考生考试合格被录取后,要先到学校学习两年并考核合格之后再上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人员要到政法院校进行定向培养,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
招录对象面向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四个计划”(指辽宁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以及我省选派或辽宁生源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11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期满退出现役人员。具体招录对象及条件、招考职位等详细信息可以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查询。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考职位报考,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要在2011年8月8日8时至8月11日24时期间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报名,照片审核合格后再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11年8月8日8时至8月12日16时。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9月7日8时至17日24时上网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A4纸)。
报考硕士学位试点班为190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费用100元,教育考试费用90元);报考其他学历层次试点班为130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费用100元,教育考试费用3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辽沈晚报记者杨静
重点提示:
●报名时间:8月8日至11日
●报名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
●笔试时间:9月17日至18日
●名额分配:法院系统50人、检察院系统16人、公安系统257人、司法系统20人
今年,我省将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343名政法干警。8月3日,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发布了《2011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公告》,决定开展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人才,为我省基层政法机关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提供人才保障。
来源:辽沈晚报 辽宁日报 编辑:许银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