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村屯绿化建设,3月12日,省绿委印发了《辽宁省“万村千树”村屯绿化建设工程方案》,决定自今年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万村千树”村屯绿化建设工程,并明确指出了村屯绿化的建设任务、建设范围、建设模式、建设标准、奖励政策及验收标准。
活动要求,在全省11823个行政村中全面开展“万村千树”村屯绿化建设工程,以每个行政村每年新植树木1000株以上为主要标准。同时,各地要在已创建的3498个绿化示范村的基础上,继续突出重点,在辽西北、辽中南、辽东各地公路主干线两侧、已有一定绿化基础的村屯中加大绿化示范村建设力度,争取全省每年新创建350个绿化示范村,以绿化美化为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综合整治,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万村千树”活动以每个行政村中各自然屯为绿化单元,以村庄内道路两侧行道树栽植为重点,以居民庭院、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村民频繁活动区域中的空隙地为主要绿化范围;根据辽中南、辽西北、辽东不同地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生态现状,分别提出打造景观美化型村屯、生态防护型村屯、经济增效型村屯。要求每个村新植树木至少在1000株以上,绿化示范村累计植树1万株以上。
对于资金筹措及奖励政策,活动规定,将采取全社会积极参与、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原则,以市县乡村自筹为主,鼓励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多级、多方投入。省政府将安排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对每个村补助苗木费1000元。同时,对各市新达标的绿化示范村加大扶持力度,进行以奖代补,补助苗木费1万元。
来源:辽宁日报 编辑:于姝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