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在2010年广西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民进广西区委会提交的一份团体提案中指出,对于很多低收入的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每年仅养老、医保两费就让他们难以承受,基本生活难以保障;不交怕老了无所养,交又确实承担不起;如果家里两人都是下岗失业人员那就更雪上加霜,因此很多人选择放弃,致使这部分人员养老、医保得不到基本保障,这已是社会普遍问题。
部分政协委员提出了改革“两险”缴纳制度的提案。建议对不能按时交纳保险金的人员,允许过期补交;应取消或降低最低缴费年限;应取消需连续缴费年,允许个人视经济情况跨年或灵活选择缴费年,确立“多缴多得、少缴少得”的待遇计算原则。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群体越来越大,他们的工作和收入并不稳定,能得到的各种保障也相对较少。他们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时,不像企业职工那样,可以由用人单位负担多数费用,而是要自己负担全部费用,缴费的压力较大。”在广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民进广西区委会的政协委员们将提出一份《关于调整现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任选档次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几点建议》的团体提案。
来源: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记者 黄菲菲 火炎) 中国日报网 (记者 容贤东)编辑:邓京荆